项目概况
******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兴玻璃钢厂拆除及外运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开财磋商采购-2025-16 ******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兴玻璃钢厂拆除及外运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19,631.23元 最高限价:******.23元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安开财磋商采购-2025-16-1 | ******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兴玻璃钢厂拆除及外运工程项目 | ******.23 | ******.23 | 是 | ******.23 |
5.2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自行承诺)。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7.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7.3.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7.3.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 (******/)招标文件简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3.2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涵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迎宾小公馆7号楼17楼 联系人:赵志勇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志勇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