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局屯西山皮石 |
||||
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SW176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9-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27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转让的******建设局屯西山皮石,具体地址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2、转让底价10717.90元(体积合计约564.1m3 )。 3、本次转让的范围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黑恒评报字(2024)第021-1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的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
|||
标的名称 |
******建设局屯西山皮石 |
||||
转让底价 |
10717.90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10717.90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2-23 |
||||
评估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恒评报字(2024)第021-1号 |
||
|
|||||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 黑恒评报字(2024)第021-1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最终以移交时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担保、反担保情况,未出租、无涉诉行为。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对标的拆解、拆卸、吊装、运输、搬运现场及周边路况、环境(包括不限于标的存放地的环境、所在的小区环境、周边路口)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做好相应的施工措施。 5、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己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证。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转让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7、公告展示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査看时签署现场査看确认书,签署现场査看确认书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标的物现场及现场周边等情况了解并认可,报名时提交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8、受让方需在签订竞买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竞买石料运离现存放地点,并提请转让方验收。 9、相关及其他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竞买合同》中为准,该合同样本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询转让方。 |
||||
转让方情况 |
|
||||
转让行为批准 |
******人民政府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不少于 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须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方式、地址联系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竞买合同》中为准,该合同样本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双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物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数量为准。 3、受让方负责依法依规运输、处置买受的标的,并承担上述费用及相关风险;受让方竞买后,标的的数量、质量、毁损等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因标的在指定的场地内交付,为保障运输场地内生产安全,受让方在交付场地内的运输事宜应与生态修复方签订相关协议;如果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损害等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受让方在运输、处置过程中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由受让方自行解决。确需转让方帮助协调解决的,转让方可以帮助协调解决,但是受让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4-09-13 09:00 至 2024-09-27 17: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5000.0元/标的
交纳截止时间:2024-09-29 09: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 电汇,网银,其他, 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2、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若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缴纳交易服务费或补偿哈交所及转让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要求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银行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00
至 2024年09月29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5%收取服务费。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宾县糖坊镇(详询转让方展示联系人),意向受让方需在2024年09月13日9:00-2024年09月26日16:00(工作时间)到标的 到标的现场进行现场查看,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意向受让方在进行现场勘察时需按照转让方《现场查看确认书》内相关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方式及地点详询转让方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0451-******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1楼窗口 |
|
其他 |
|
附件:附件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竞买合同.docx 附件:声明书.docx 附件:声明书----自然人.docx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现场查看确认书.doc 附件:协议书.docx 附件:协议书----自然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