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西双河村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示(见附件)。
二、公告期限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
******人民政府网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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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56-4451306
附件:******有限公司西双河村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黑河市逊克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