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黑工办发〔2020〕17号)《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允许采用询价方式开展小额零星工程和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的通知》要求,经过社会组织自行申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法律卫士 健康护航”职工关爱服务项目工作,经过资质审核、实地调研、项目评审、立项评估,现对立项的项目及承接单位予以公示如下:
******服务中心
公示期:2024年6月11日—6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即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可以向省监狱工会提出。
联 系 人:牟俊羽
联系电话:******,0451-******
******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