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2025年蓄电池共用管理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2025年蓄电池共用管理器购置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4-1541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招标内容: 采购电池共用管理器-机框设备1080台;双向DC/DC模块-100A设备3240块。
1.2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预算金额380.16万元,税率13%,含税预算金额429.58万元。具体如下:
产品/服务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预估不含税价(元/单位) | 不含税合计金额(万元) | 备注 | 交货地点 | |
1 | 电池共用管理器-机框 | 台 | 1080 | 1900 | 205.2 | 包含主控、4路空开、4个模块槽位 | 黑龙江省境内 |
2 | 双向DC/DC模块-100A | 块 | 3240 | 540 | 174.96 | 模块支持热插拔和模块化扩容 |
1.3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
地区 | 电池核容-输出扩容建议 | 地市核实后需求 | | ||||
电池容量设计不符合标准 | 续航不足但整组无单只劣化-可扩容/延寿 | 合计 | 采购数量-维护 | 采购数量-通发 | 合计(套) | 预估总价(万元) | |
大庆 | 99 | 481 | 580 | 70 | 10 | 80 | 28.16 |
哈尔滨 | 312 | 832 | 1144 | 300 | 150 | 450 | 158.4 |
齐齐哈尔 | 44 | 158 | 202 | 30 | 15 | 45 | 15.84 |
伊春 | 12 | 197 | 209 | 105 | 50 | 155 | 54.56 |
鹤岗 | 15 | 211 | 226 | 25 | 5 | 30 | 10.56 |
绥化 | 24 | 95 | 119 | 20 | 5 | 25 | 8.8 |
大兴安岭 | 2 | 48 | 50 | 20 | 0 | 20 | 7.04 |
黑河 | 22 | 422 | 444 | 50 | 5 | 55 | 19.36 |
鸡西 | 11 | 133 | 144 | 60 | 5 | 65 | 22.88 |
佳木斯 | 37 | 110 | 147 | 40 | 5 | 45 | 15.84 |
牡丹江 | 27 | 724 | 751 | 50 | 5 | 55 | 19.36 |
七台河 | 3 | 7 | 10 | 10 | 10 | 20 | 7.04 |
双鸭山 | 0 | 154 | 154 | 20 | 15 | 35 | 12.32 |
汇总 | 608 | 3572 | 4180 | 800 | 280 | 1080 | 380.16 |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供货区域为黑龙江省境内。中标额度=项目预算*份额占比*中标折扣。
份额 | 份额占比 | 供货区域 | |
第一中标人 | 份额1 | 68% | 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伊春 |
第二中标人 | 份额2 | 32% | 牡丹江、鸡西、七台河、佳木斯、鹤岗、双鸭山、绥化、黑河、大兴安岭 |
1.5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合同+订单。
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止。
1.7交货要求: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1.8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境内甲方指定地点。
1.9质保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质保期内,应有必要备品备件(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方人员有必要到现场服务时,投标方人员应积极配合到现场服务,负责设备质保的对接协调、维修售后跟踪。)。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企业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电池共用管理器或电池合路器销售业绩),且累计销售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注:(1)业绩:统计以期间签订的合同对应发票(发票时间自2021年07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金额为准;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框架合同以订单对应发票为准,发票扫************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
2.1.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非法分包。
2.1.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7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资质)的检测,并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为2021年1月1日之后。
2.3.3样品要求
本项目要求递交样品,投标人须密封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的电池共用管理器-机框1台、双向DC/DC模块-100A至少2块。须承诺样品质量满足技术规范书标准,且中标后的产品质量不低于递交样品质量。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组织入网测试,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进行入网检测,排名前2名中标候选人测试合格,下发中标通知书,测试标准详见附件《基站用电池共用管理器样品测试方案》;测试不合格则按排序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人进行测试,招标人确定通过入网测试的前2名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人。
注:(1)须提供承诺书。
(2)样品需在投标截止前递交至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递交样品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样品封存用于后续入网测试同时作为履约能力验收的依据。
(3)递交投标样品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样品。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电话:******。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完成本项目发票申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4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1样品递交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8.2样品递交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中关村基地孵化器204室(中兴街入口进)。
8.3递交样品详见招标公告2.3.3样品要求。
招 标 人:******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麟源街208号 |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 兴路45号7号楼204室 |
邮 编:150000 | 邮 编:150000 |
联 系 人:张先生 | 联 系 人:徐忠辉、吕晓山 |
电 话:0451-******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xuzhong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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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