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工程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24-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工程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剂)招标,建设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人民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剂)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线路自既有铁力站并站分场引出,出站后经铁力开发区折向东北方向走行, 一路北上跨越鹤哈高速和省道 207 后,再次跨越鹤哈高速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并设日月峡站。出站后,线路跨出服务区,并行鹤哈高速东侧,继续向北走行,行至解放村东侧跨越省道 S207 和鹤哈高速,并走行于高速公路西侧,依次跨越前嫩高速、幺河、省道 207 后,终至新建伊春西站。其中新建正线全长 112.299km,桥梁长 28.447km,桥梁比为 25.3%。全线共设车站 3 座,改建既有站 1 座,为铁力站,新建车站 2 座,分别为日月峡站和伊春西站。
2.2 招标内容:CF01包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投标人须出具2020年至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剂)由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TB/T2965-2018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低温柔性必须满足零下40摄氏度等要求的全项质量检验报告;
3.1.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以来,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剂)在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附合同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4.1.1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1.2******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或暂停合作关系的。各投标人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1.3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1.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1.5******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7日10时30分至 2024年4月22日10时30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成功注册。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有限公司,账号:7005018******银行北京西单支行。请投标人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到上述账户,并在国铁采购平台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
5.3 购买流程:注册生效→投标人登陆国铁采购平台→投标管理→购买招标文件(上传缴费凭证)。
5.4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 5月9日8时00分至8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9日8时30分,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国铁采购平台(******/)。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227号
邮编:150050
联系人:赵晓明
电话:0451-******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227号
联系人:刘校生、陈曦
电话:******、******
邮箱: ******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包件号:CF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及图号 |
数量 |
单位 |
1 |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含基层处理剂) |
厚度4.5mm |
《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 (TB/T2965-2018) |
22746.05 |
㎡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