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3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及6万吨/年成品油仓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3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及6万吨/年成品油仓储项目,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3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及6万吨/年成品油仓储项目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伟化工园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新建30万吨/年废矿物油预处理装置;二期新建20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装置;三期新建6万吨/年成品油仓储及13.2万t/a含油污泥密闭旋转蒸馏装置。
总投资:67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沐洋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工
联系方式:******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邮寄到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获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10日。
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报告编制过程中会充分重视与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