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绥化市永安灌区渠首枢纽泄洪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绥化市永安灌区渠首枢纽泄洪闸除险加固工程
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红星村北偏东约6km处
建设单位:绥化市水利水电勘测研究院
建设内容: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28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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