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32722-050371
二、合同名称:******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412-232722-033913
四、项目名称:******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人民政府
地址: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乡012乡道与331国道交叉口西100米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长虹社区西岭综合市场2号楼(1层3号、4层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车辆保险 | 1(辆) | 2104.20 | 2104.20 |
合同金额: 2104.2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零肆元贰角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车辆保险 | 1(辆) | 2104.20 | 2104.20 |
合同金额: 2104.2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零肆元贰角
八、验收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九、验收组成员:翟传彬、王伟东
十、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