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4〕2号)规定,参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已设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矿业权申请事项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函〔2024〕59号)要求,《安徽省繁昌区库山矿区水泥石灰岩矿采矿权及周边勘查可行性论证报告》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沙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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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1个矿业权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查情况
2. 1个矿业权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查意见书(公示版)
2025年7月2日
附件1:1个矿业权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查情况.docx
附件2:1个矿业权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查意见书(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