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用户变增容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4629
1.2项目名称: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用户变增容设备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95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95万元(各设备限价详见1.5采购需求)
1.5采购需求:
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所需用户变增容设备采购,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1.7行业划分:制造业。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e交易平台(******)
3.3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交易平台(******)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服务费500元,下载后不退。
(二)平台网址为:******。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三)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四)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采购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99。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3.4纸质磋商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4.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3号开标室
4.3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磋商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
7.3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7.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
联系人:田工
联系方式:******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楼1002室
联系人:吴喆
联系方式:******
邮箱:******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喆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