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站真空卸污补强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方式: 谈判 分类: 服务发布时间: 2024-11-22 05:10:23
广州南站真空卸污补强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磋商编号:GGSCS-2024-25
1. 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管理。目前该项目已具备监理采购条件,现邀请各潜在磋商采购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州南站真空卸污补强工程包括更换既有 3 排真空卸污设施及新设7排真空卸污设施、新建真空卸污中心泵房及变电所等。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更换 7~8、13~14、25~26 股道间既有 3 排真空卸污设施;
(2)在 1~2、3~4、5~6、11~12、15~16、17~18、27~28 股道间新设 7 排真空卸污设施;
(3)在广州南站侧P8 停车场紧临北冷却塔东北侧位置新建真空卸污中心泵房及变电所;
(4)拆除既有卸污泵房,新设2座化粪池;
(5)真空卸污系统配置信息监控设备,系统监控数据上传至广州南站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管控平台等。
2.2采购范围
广州南站真空卸污补强工程的监理工作。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9个月,监理工期与工程施工进度一致。
2.5 其他:本项目监理费限价22.35万元。
2.6工程施工重难点工程
******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相关规范
2.7 联合体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采购。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磋商采购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①近三年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②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出现被有关部门通报且处在停标处罚期内,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且处于停标处罚期内。
(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铁道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附其社保证明。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9)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勘察设计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10)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1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担过的有关勘察设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2 其他要求:/。
4. 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2024 年 11 月 29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包括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汇款凭证扫描件以及word可编辑版谈判响应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此为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重要依据,确认收到所有报名资料后发放磋商采购文件,无须到现场报名领取。
4.2 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银行汇款,售后不退。磋商采购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采购文件前将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磋商采购文件发票获取:磋商采购响应人购买磋商采购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磋商采购响应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标书款发票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采购代理账户信息:
******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
5. 磋商采购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磋商采购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14 时00 分至 14 时 30 分,递交磋商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14 时 30 分,地点:中山一路6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磋商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 址:广州市共和西路45号附楼
邮 编:510600
联 系 人:周慧娟
电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
邮编: |
100036 |
联系人: |
刘工、郭工 |
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2024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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