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鹤大运营分公司储能型蓄电池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2024年第22次)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货物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项目编号:JT-XM-JJCG-HW-202411-0520
2.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鹤大运营分公司储能型蓄电池采购项目。
2.3标段:01标段。
2.4采购内容:72块储能型蓄电池,具体参数如下:
2.4.1电池参数:
名称: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型号:12V 100AH
浮充电压:13.5V ~ 13.8V(25℃)
均充电压:14.1V ~14.4V(25℃)
允许最大充电电流:≤30A
充电温度补偿系数:-3mV/℃·单体(Cell)
2.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供货地点:鹤大运营分公司下属鹤立站32块,铁岭河站40块。
2.7采购最高限价:54,720元人民币(含税价格)。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黑龙江省行业标准,并符合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一个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采购,若同一生产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材料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合同包进行响应,则其相关响应均无效。同一合同包中材料生产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采购,如同一合同包中材料生产制造商和生产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时参与采购,则代理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3)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3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⑦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
4.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0时00分;
4.2竞价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竞价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获取竞价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信诚招标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或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且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成功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6.资格申请资料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
6.2资格申请资料审核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
6.3资格申请资料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资料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54,720元人民币。
7.3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10时30分。
7.4报价方式:含税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名单排序依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1.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12.受理异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鹤大运营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22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
1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电 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