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净水厂平房净水分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蓄电池更换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净水厂平房净水分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蓄电池更换
1.2项目编号:0222HW******
******有限责任公司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采购预算:80080.00元(含税、运输、卸车搬运、原有蓄电池拆除外运至指定地点、新蓄电池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注: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直流系统蓄电池更换104块及安装调试(详见采购需求)
2.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到货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上门并提供搬运服务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货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65%货款;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5%货款(付款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5质保期: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年
2.6现场勘查:意向供应商需对现有蓄电池框架进行现场测量,确保采购的蓄电池外形尺寸能够安装至现有蓄电池框架内。如不进行现场勘验,视为知晓现场实际情况。
联系人:房先生
联系电话:0451-******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定代表人资格,具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后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须是所供蓄电池品牌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须提供所供产品的全新原装正品承诺书、供货保障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4)意向供应商须承诺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不收取额外费用(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5)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如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6)意向供应商及******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意向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1日9:00至2024年8月5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600元(大写:壹仟陆佰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7: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7、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9:00
7.2递交证明材料的时间:2024年8月7日8:30-9:00
7.3证明材料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7.4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8月7日9:00
7.5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
7.5.1装订要求: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7.5.2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一份。
7.5.3包封:正本、副本、电子版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内。
7.6证明材料递交要求:采购人或其聘请的专家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递交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证明材料电子版为签字加盖公章后的PDF格式。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或其聘请的专家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减价)
9.2减价幅度:500元
9.3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8月7日14:00至2024年8月7日15:00
9.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9.5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可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3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刘女士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李先生
电 话:0451-87200273、87205207
******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