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气象质谱联用仪检测设备(刑事技术支队)(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1]QC[TP]******-2
******公安局气象质谱联用仪检测设备(刑事技术支队)(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公安局气象质谱联用仪检测设备(刑事技术支队)):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质谱仪 | 气相质谱联用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65,000.00 | - |
1-2 | 光学式分析仪器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公安局气象质谱联用仪检测设备(刑事技术支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则总报价享受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投标总报价进行2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②涉及多个产品的声明函中应包含全部产品,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公安局气象质谱联用仪检测设备(刑事技术支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产品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气相质谱联用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长期经销代理权或长期授权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长期经销代理权或长期授权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的,需提供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2)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竞争的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参与竞争的需提供所投气相质谱联用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市辖区大庆市政府4楼开标七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二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烁
电话:******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