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第一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东方热电迁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SZ0402G******1001
3.澄清内容:
3.1原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范围变更为:“本项目供热管网、隔压站、热网改造及新建换热站、智慧供热系统的工程项目管理、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程测绘、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报建、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施工组织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造价咨询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推进项目建设等其他管理;(2)造价咨询服务:完成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相关造价咨询服务;(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4)工程测绘:完成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测绘工作;(5)工程勘察:完成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6)工程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7)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8)工程监理: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人员其它要求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7人、监理员6人”变更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监理员4人”
3.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内容变更为:“项目总投资53684.82万元,其中供热管网、隔压站、热网改造及新建换热站、智慧供热系统的投资金额为24146.3万元。”
注:请已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通知。本次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他内容不变,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意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富锦市中央大街
联 系 人:柳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滨江小区一期R栋113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
******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