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专项审计(二次)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专项审计(二次)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 购 人:******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采购预算:150000元(含税、差旅费等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专项审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可能涉及宁安市、尚志市等市域以外地点)
2.4付款方式: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并出具合格报告后(或完成相关服务事项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付款前成交供应商根据付款单位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须******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有为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国企、事业单位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6)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00至2024年6月17日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7:00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年6月18日13:30-14:00
6.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响应文件的审核
7.1审核时间:2024年6月18日14:00
7.2审核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湾路88号供销大厦
联 系 人:燕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杨女士
电 话:0451-******、87200192
******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