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条件
******有限公司委托,对******银行齐齐哈尔市医保局参保缴费数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银行编号:CGXM******010002
******银行齐齐哈尔市医保局参保缴费数据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本次拟对齐齐哈尔市医保局参保缴费数据项目进行采购,为医保局下迁数据采购服务器设备。
5、服务期:合同签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6、项目实施地点:齐齐哈尔市医保局指定地点。
7、中标/中选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中标1家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3、特定要求:投标人应为所投设备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如为原厂商,需提供原厂商声明;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函或相应产品的代理资格证书(原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四、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7日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1日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
(1)各投标单位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公告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对于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对其发售磋商文件。对于已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供应商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磋商小组的评审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须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到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如为本项目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
3)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6)投标资格要求(4)-(10)企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限于但包含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等内容)
7)提供原厂商声明或针对本项目授权函;
3、竞争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招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09时30分。
******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04日09时30分。
******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王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1-******转3011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8号
联系人:巩女士
联系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