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C******Z******625
二、合同名称:印刷服务海报写真图板喷绘图板宣传条幅彩色打印广告制作服务
三、项目编号:06b3562d1a484b1f83049ec998128b77
四、项目名称:印刷服务海报写真图板喷绘图板宣传条幅彩色打印广告制作服务
五、合同主体
******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建设大街32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塔河县塔邮广告材料用品店
地址:塔河镇建设大街70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印刷服务海报写真图板喷绘图板宣传条幅彩色打印广告制作服务 | 1(份) | 5205.00 | 5205.00 |
合同金额: 520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贰佰零伍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印刷服务海报写真图板喷绘图板宣传条幅彩色打印广告制作服务 | 1(份) | 5205.00 | 5205.00 |
合同金额: 520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贰佰零伍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4年06月17日
九、验收组成员:郭立军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公安局
202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