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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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 况 |
1 |
黑龙江省集贤县小黄河治理工程项目 |
双鸭山市集贤县、友谊县、佳木斯市富锦市 |
集******服务中心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双鸭山市集贤县、友谊县和佳木斯市富锦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排水泵站维修工程,该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总长度为43.685km,总占地面积为191010.14m2。其中堤防工程包括加高培厚小黄河堤防两段,总长28.80km;回水堤6段,总长度为14.885km;修建堤顶路19.096km、错车道34处、上堤道口9处。排水泵站维修工程包括维修泵站1座,同时设置移动式排水泵车4台。该项目总投资13248.72万元,环保投资为50万。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政策要求。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布置现场,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建筑材料及表土堆存采取苫布遮盖,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排入附件村屯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生产用水用于地面喷洒抑尘,不外排。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现场布局和工作时间等,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村屯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进行处置;建筑垃圾由施工人员统一收集并分类,可回收的部分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剩余部分运送到指定垃圾场消纳处理;多余表土外运至政府统一的表土储备用地。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
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