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7日我局拟对拜泉县润华盛泽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服务中心
邮编:1647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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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润华盛泽生物质燃料加工厂项目 |
拜泉县兴华乡春光村六组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拜泉县兴华乡春光村六组,建设生物质燃料加工厂项目,年产50000t生物质颗粒。生产车间新建1座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00m2,办公室及值班室建筑面积20m2,项目不设置食堂及宿舍。车间内安装1条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线,生产生物质成型颗粒50000t/a。本项目破碎、造粒、包装工序装集尘管道(采用密闭引风系统,捕集率90%以上),设置1台风机,风量为10000m3/h经集尘管道收集后经旋风+袋除尘器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办公室区域供暖采用电取暖。 总投资1406 万元,环保投资17.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项目破碎、造粒产生的粉尘。项目在破碎、造粒工段产尘点安装集尘管道,设置1台风机,经集尘管道收集后经旋风+袋除尘器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料颗粒物采取生产车间密闭,定期洒水降尘措施,原料库颗粒物采取密闭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破碎机、造粒机、打包机、风机等机器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安装减震垫,厂界围墙隔声,加强绿化,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和废布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收集的粉尘返回制粒工序进行造粒;废布袋由厂家负责定期回收更换。 |